各二级学院:
公共课期末考试安排已经下发,请通知学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:
1、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学生证(学生证丢失的必须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考试证明)参加考试。不得携带手机、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。
参加开卷考试的同学只允许携带课本及手写笔记,其它材料不得带入考场。
2、考生须提前熟悉考场。长清校区艺管一、二、三教室在艺管楼三楼,其他均为公共课教室。文东校区第一、四教室在红楼,第九教室为阶梯教室,其他教室在主教学楼。
3、重修的学生必须找到对应的考场参加考试,并在试卷左上角注明“重修”。休学复学的同学请在试卷左上角注明“休学复学”。
4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考场安排表参加考试,不得随意调换考场,随意调换考场者按违纪处理。
公共课教学部
2019.7.2
18-19-2公共课教学部期末考试安排.xlsx